助听器使用者在完成助听器调试后要求定期复诊,因为听力损失者的听觉功能有可能会随年龄、疾病、耳鸣、使用环境、生活方式等原因发生变化。定期复诊的目的在于及时了解听力和听觉功能变化的情况,适时对助听器进行调试和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复诊周期因人而异,老年人原则上要求6个月复诊一次,如果听觉功能相对稳定者,最长不能超过1年1次。其他年龄段听觉功能稳定者的复诊周期建议不要超过1年1次。听力状况不稳定者依照个体情况确定复诊周期的时间,听力或听觉功能如果随时出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复诊。

助听器使用时正确的交流方法:①面对面进行交流效果最佳;②说话者的语速不能超过助听器使用者对言语的反应速度;③说话者声音强度保持在与听力正常人的交流水平,不可过大或过小;④与助听器使用者交流前引导其注意力转至听力师时再开始交流;⑤与助听器使用者交流的距离在安静环境下以2m为宜,在嘈杂环境时应小于1m并适当提高音量。

助听器的适应周期和调试周期:初次助听器使用者有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伴随着助听器的逐步调试。每位听力损失者的调试周期和适应周期会随其听力障碍功能的类型和程度而有所不同,适应周期通常在3个月至1年。原则上,初次佩戴1个月后应该进行复诊,听力师应根据使用者佩戴过程中的问题进行针对性调试依照初次复诊调试后的情况来决定下一次的调试时间。调试周期的结束是以舒适度和清晰度最大化为原则。